适用范围: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主要针对V-0、V-1、V-2、HB、5V、VMT级材料的可燃性进行定级评定。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符合标准:符合IEC60950,UL94、IEC707、IEC60695-11-10/-20、ISO1210、GB/T5169.16和17、GB4943、GB/T2408-1996等标准规定的模拟安全试验项目。 基本原理:当产品的周围着火时,应确保不致引起燃烧蔓延。采用规定尺寸的本生灯 (Bunsen burner)和特定燃气源(甲烷或天然气),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对呈水平或垂直状态的试品定时施燃若干次,以试品点燃、灼热燃烧的持续时间和燃烧长度等来评定其可燃性及着火危险性。 主要特点:试验仪由试验部分和控制部分组成采用一体化设计,方便现场安装和调试。试验箱外壳及重要部件采用不锈钢制造,耐烟、气腐蚀。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高,具有自动点火,试验过程被试品在垂直和水平两方向自动跟随火焰等功能。温度和时间数字显示,观察记录方便,使用稳定可靠。
灯    具 本生灯灯管直径9.5mm±0.5mm,从空气主进气口或入口处向上长度约100mm 燃烧灯移动方式 气动,行程约250mm 灯具试验倾角 45°、90°可快速定位 火焰高度 20mm±2mm 水平托架调整方式 手动 试样高度调整方式 电动马达带动螺杆使试样托架作上下运动 施燃气体 98%甲烷气(基准气),也可使用37MJ/m3±1MJ/m3天然气 燃烧流量 小于1l/min 标准试样规格 长125mm、宽13mm、3<厚度<13mm(或者依照试验标准) 施燃时间 0.1s~99.99s(欧姆龙H5CN-XAN-Z计时器,数显可预置) 停止时间 0.1s~99.99s(欧姆龙H5CN-XAN-Z计时器,数显可预置) 持燃时间 0.1s~99.99s(自动记录,手动暂停,欧姆龙H5CN-XAN-Z计时器) 残灼计时 0.1s~99.99s(自动记录,手动暂停,欧姆龙H5CN-XAN-Z计时器) 重复施燃次数 1~999999次(欧姆龙H7CN-XLN计数器,数显可预置) 点火方式 电子自动点火 试验区容积 ≥0.5m3,黑色背景照度≤20Lx; 外形尺寸 W1100mm×D600mm×H1220mm,排气孔Ø100mm; 电源功率 220V、0.5kVA、50/6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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